11月21日,县群众诉求纠纷调解中心成功调解 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既保护了当地农民工的利益, 又 维护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11月18日上午,县群众诉求纠纷调解中心接待 一位中年妇女孙某。她告诉工作人 员,她的丈夫陈某前段时间跟着来 自四川的卢某做建筑工活,10月31 日在本县一处民房工作时因管架扣 松动从二楼摔下来,住院半月有余, 目前在家休养,但还有17天的工资 (每天300元,已支付3000元,下欠 2100元)未结。双方就后期误工费、 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赔偿 问题产生异议,于是陈某申请要求 调解。了解情况后,调解员立即通知卢某于当天到 诉调中心询问情况。据卢某说,陈某干活时卢某要 求陈某做好安全措施,但陈某却未系安全带导致受伤,因此陈某本身也有一定责任,而且陈某受伤后, 卢某在第一时间把陈某送到医院救治,且已支付各 种费用6000多元。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诉调中心当 即召开案情分析会,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
在接下来的两天内,调解员采用 “先背对背后面对面”的调解策略,根 据相关法律,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在 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认识到 这件事都负有一定责任。经过调解, 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卢某支付 陈某赔偿金共计8000元,并当场一次 性支付给陈某,陈某就此次工伤所导 致的损害不再向卢某主张任何权利和 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县群众诉求调解中心工作人员 的见证下交接了赔偿款,至此,这起工伤赔偿纠纷终 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周华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