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书记专题会”要求,12月12日至13日,县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巡察组分别向县残联、县妇联等15个县直单位党组织进行了问题反馈,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建议。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残联党组反馈时指出: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内组织制度没有落实到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亟待加强;选人用人不够规范;作风不够务实。提出整改建议:一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要转变工作作风,杜绝形式主义,树立重视实绩的鲜明导向。三要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完善廉洁风险防控。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妇联党组反馈时指出: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思想建设有待加强;开展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对下级妇联业务指导不够精准;工作纪律执行不够严格;作风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提出整改建议:一要强化党建引领,把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二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丰富党内学习教育活动。三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团县委党支部反馈时指出:党建制度落实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意识形态工作亟待加强;班子分工不明确,“三重一大”决策不民主,财务管理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监督制度落实不力。提出整改建议:一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日常学习制度。二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要严格执行廉洁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财经纪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文联党组反馈时指出: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议事决策不科学、不严谨;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组织人事管理不规范。提出整改建议:一要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二要夯实党建基础,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基层组织阵地建设,使党的建设融入到文联各项工作中去。三要发挥县文联桥梁纽带作用,着力培育文艺精品,开创宝丰文艺工作新局面。
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行政服务中心党组反馈时指出:贯彻落实县委重要决策部署不到位;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建基础工作薄弱;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提出整改建议:一要坚定理想信念,不断丰富学习形式,真正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学习成果充分运用到中心服务工作实践中。二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时开展组织生活。
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向县特色商业区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反馈时指出: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格,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作风不够过硬,工作不够细致;“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提出整改建议:一要充分认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建立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二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招商选资、物流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招商引资成效。
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反馈时指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党建工作责任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选人用人不够规范;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工作作风不扎实;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提出整改建议:一要强化党建引领,自觉把党组织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业务工作。二要加快招投标的网络化、公开化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方案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选用干部。
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向县汝窑瓷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党组反馈时指出: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够,政治意识不够强;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不够扎实;党建工作薄弱,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文风不够严谨,工作纪律不够严格;“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巡视整改措施不够有力。提出整改建议:一要加强机关党建,自觉把党组织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汝窑瓷业高质量发展。二要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吸收、培训教育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三要加大汝窑瓷业发展创新力度,发挥汝瓷文化优势,拓展汝瓷文化产业,增强汝瓷企业创新、产品研发和品牌创建能力。
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委党史研究室党支部反馈时指出: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力度不够;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实;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队伍管理松散;财务管理不规范;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提出整改建议:一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对干部职工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二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员日常管理。三要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内部管理。
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国资局党组反馈时指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薄弱;选人用人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日常工作纪律执行不严;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提出整改建议:一要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二要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切实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三要严格执行机关管理工作制度。四要加快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时指出:县市场中心党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不够到位,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三重一大”制度、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作风建设有待加强。提出整改建议:一要强化党建引领,自觉把党组织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二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三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委党校党总支反馈时指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够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培训党员干部的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充分,师资队伍建设滞后,教学形式创新不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提出整改建议:一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提高;二要强化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制定和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教学科研人才;三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教师发展中心党支部反馈时指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够扎实;“以案促改”落实不够到位;财务管理不够完善。提出整改建议:一要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要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要强化财务管理,避免违规失控造成重大风险。四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纪律监督。
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工商联党组反馈时指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亟待加强;党建工作不够到位;“三重一大”制度、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提出整改建议:一要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党组织建设。二要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牢记初心使命。三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认真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