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2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3月5日在京召开。
日前召开的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于明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