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版总第3521期 >2020-01-14编印

立足岗位尽职责 维护一方保平安
——访县公安局“正气之星”申朝辉
刊发日期:2020-01-1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20200114003.jpg

  申朝辉自2005年10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赵庄派出所、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工作,现任石桥派出所教导员。曾参与并破获多起涉黄、涉毒、涉赌、涉黑等系列案件,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省厅先进个人两次、市局先进一次,并多次被评为县公安局先进个人。

  他在赵庄派出所工作期间,果断处置了一起企图引爆煤气自杀事件,期间历经两个多小时惊心动魄的奋战,最终成功使该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避免了人员伤亡和事态恶化,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获得辖区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在县公安局扫黑专业队工作期间,他全身心投入工作,攻坚克难,近年来先后破获办理了窦某某组织卖淫案刑事拘留19人、李某等人制造贩卖毒品案刑事拘留17人、汝州组织卖淫案刑事拘留12人、兰某等人网络贩卖枪支案刑拘10人。查获行政赌博案件7起,行政处罚17人。

  申朝辉表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主要任务和职责就是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只有预防和打击了违法犯罪,社会才会稳定,人民才会安居乐业、幸福生活。本人作为2019年度县公安系统的“正气之星”,将会把荣誉转化为工作的动力,立足岗位,尽职尽责,为维护一方平安做出更大的贡献。 (肖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