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要闻总第3529期 >2020-01-31编印

宝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令
第1号
刊发日期:2020-01-3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各乡镇党委、政府,高铁商务区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1月25日上午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市、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减少人口流动,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维护公众安全,现下达命令如下:

  一、各乡镇党委、政府,高铁商务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要强化领导、配齐人员、加强应急值守,确保通讯畅通,严禁公务人员饮酒。

  二、辖区居民近期不要举行聚餐、聚会活动。

  三、加强对所有武汉返宝人员宣教,加强自我防护,自觉居家观察14天,观察期内禁止走亲访友。

  四、禁止广场舞、酷走等人员聚集活动,县内所有娱乐、游艺、影院、网吧等公共场所一律暂停开放。

  五、县内除医院、药店、婴幼儿用品店、超市、农贸市场、加油站正常营业外,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相关职能部门对营业场所加强监管,督促做好通风换气、场所消杀工作。

  六、县内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不再组团收客,已经组团的一律取消。

  七、县属所有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一律暂时停运。

  八、县内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一律暂停经营。

  九、县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人员公务出差一律取消,各种招商活动一律暂停。

  本令自2020年1月26日24时起施行,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宝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