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二版)对公检法司指导督促不够,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明显;理论学习没有走深走实;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提出的整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实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建设。二是落实“两个责任”。三是全面加强组织和纪律建设。四是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
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企业改革服务中心党委反馈时指出: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履职尽责尚有差距;政治理论学习缺乏深度和广度;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全面。提出的整改建议:一是充分发挥党委核心作用。二是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是深化落实“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四是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营造务实高效氛围。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委宣传部党支部反馈时指出: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学习成果转化不够明显;意识形态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部分事项研究不够充分;党费收缴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够严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未有效开展。提出的整改建议:一要认真谋划意识形态工作,引导和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二要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领会《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档案馆党支部反馈时指出:党支部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政治规矩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深入,理论武装效果不够明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选人用人不规范,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工作作风不够过硬,履职尽责不够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提出的整改建议:一要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员结构;三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支出。
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接待和旅游服务中心党组反馈时指出: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够有力,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政治理论学习氛围不够浓,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视不够,重业务轻党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提出的整改建议:一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二要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把党建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三要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信访局党组反馈时指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细致;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工作制度执行不严格,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的组织生活不够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扎实;财务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提出的整改建议:一要抓实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二要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扎实开展党建工作。三要严格落实机关管理工作制度,让制度切实发挥作用。四要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
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委统战部党支部反馈时指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会议记录不规范;对意识形态工作研究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流于形式;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提出的整改建议: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不断加强和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高班子成员的决策意识,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加强党支部学习,完善学习制度,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
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审计局党组反馈时指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学习氛围不浓,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审计档案管理不到位;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提出的整改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建政治引领作用。坚持做到把全面从严治党及党组织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促使审计程序更加规范严谨;二要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升审计服务水平。通过把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业务工作融合并行,提升审计服务水平;三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营造务实高效的审计工作环境。要严肃党内政治纪律,加强财务收支监管及内部审计,对违规违纪行为做到“零容忍”,严惩处。(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