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粮食、果蔬、肉类等市场供应,根据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响应机制要求,经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执行超市分步验收开业,现下达命令如下:
自2月2日起,全县各超市在开业前必须经县市场监管局和所属各乡镇政府联合验收,营业期间必须达到“三防”标准(店内外日常消毒、进店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营业的超市日常监管由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联合乡镇政府进行监管;农户的商品需求原则上由各村协调营业超市统一入村配送;营业超市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确保各类商品质量安全,违者将由市场监管部门从严打击,从重处罚。本规定自2月2日实施。
宝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