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要 闻总第3532期 >2020-02-04编印

宝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第18号
刊发日期:2020-02-0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各驻宝参建单位: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命令如下:

  一、全县所有建设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复工。

  二、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民生的相关项目,需向县住建局报告,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开复工。

  三、各参建单位要及时调整开复工建设计划,及时通知工人延期来宝返宝,开复工时间另行通知。    

               宝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