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林站、铁路地区)、龙王沟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县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统筹解决好当前我县疫情严格防控形势下居民的正常出行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经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宝人员需提供有效证明。凡去外地上班的,需提供工作单位上班通知和购买车票的相关证明;外出务工的,需提供务工单位复工证明、上岗通知和购买车票的相关证明;到外地返校的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和购买车票的相关证明;出宝就医的,需提供转诊证明和接诊医院的接诊证明。属以上几种情况的,只要证明齐全,各卡点体温检测正常者予以放行。若驾驶私家车离宝的,告知疫情防控期车辆不能返宝。
二、非宝丰籍返宝来宝人员,无正当理由者一律劝返;宝丰籍在县外就医正常出院返宝人员,需提供出院证明等。非宝丰籍正常来宝就医人员,需提供我县县级医院接收入院证明。属以上情况的,各卡点体温检测正常者予以放行。
三、凡县外在宝丰县域企业上班的职工返宝、来宝,由入宝交通卡点严格登记检测,如有发热者,拨打120接诊;无发热等症状者,卡点根据返宝来宝人员所在企业的归属,通知驻宝垂直单位非工业企业防控组或产业集聚区及工矿企业防控组,由所在企业做好接收工作,并明确管控责任人,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高铁、火车站、高速口及其它入宝交通卡点在返宝来宝人员管控中,如有发热者,拨打120接诊;无发热等症状者,卡点要与返宝来宝人员属地乡镇搞好对接,属地要做好接收和居家隔离工作,并明确管控责任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返宝来宝人员失管失控,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宝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