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通知·通报总第3544期 >2020-02-20编印

宝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重要通知
(第47号)
刊发日期:2020-02-2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各乡镇(林站、铁路地区)、龙王沟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县委各工作部门、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驻宝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强化分级分类、精准管控,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各县直机关疫情防控实行一把手责任制,一把手负责本单位人员管控、防疫消杀等工作,要制定管控方案、应急预案,签订责任书;所有公职人员负责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并签订责任书。

  二、县域内企业疫情防控实行法人代表责任制,法人代表负责本公司人员管控、防疫消杀等工作,要制定管控方案、应急预案,签订责任书;所有职工负责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并签订责任书。

  三、全县乡镇实行三级管控。

  一级管控区域: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保持战时状态;

  二级管控区域:商酒务镇、赵庄镇、石桥镇、闹店镇、肖旗乡、李庄乡,严防内部扩散;

  三级管控区域:张八桥镇、大营镇、前营乡、观音堂林站、龙王沟乡村振兴示范区,严防外部输入。

              宝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