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通知·通报总第3544期 >2020-02-20编印

关于两起干部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  县委干部作风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刊发日期:2020-02-2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观音堂林站党委和工作站、铁路地区党工委和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高铁商务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县龙王沟乡村振兴示范区党工委,县委各工作部门、县直机关各单位、县管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2020年春节期间,我县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能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积极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冲锋在前、坚守岗位、尽职尽守,体现责任担当。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违反纪律要求,未进行报备就私自外出。现将我县两起干部作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张磊,2020年春节期间外出未履行请假报备手续,不按照要求报告个人去向。马蒙身为县委巡察办主任,对张磊外出事项监管不力。

  二、县优化办副主任、商酒务镇副镇长(挂职)袁培淋,2020年春节期间外出未履行请假报备手续,不按照要求报告个人去向。

  以上三名同志,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相关规定,与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管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相悖。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请县委常委会同意,决定:

  1、给予张磊党内警告处分。2、给予袁培淋政务警告处分。3、对县委巡察办主任马蒙予以诫勉谈话。

  希望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全县干部作风整顿暨“争第一、比贡献、树正气”活动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端正工作态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为我县“四强县”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宝丰县委干部作风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