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林站、铁路地区)、龙王沟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驻宝各企业:
根据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的通知》(〔2020〕88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有序推进我县企业复工复产,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和安全平稳外出务工。现通知如下:
一、澄清农民工转移就业底数。各乡镇以村(社区)为基本单位,建立农民工转移就业摸底调查机制,对本乡镇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原就业地、现就业意向地等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填写《宝丰县农民工转移就业基本情况表》。以村级为单位汇总上报乡镇,由各乡镇统一建立转移就业台账,及时上报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农民工办)。每天下午17:00前,定时上报动态统计情况。
二、全面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县人社局要积极收集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经济圈等地用工信息,认真筛选后建立数据信息库。在宝各企业、各类经济实体根据实际用工需求,及时向农民工办报送用工需求。县发改委、工信部门及时报送每日企业复工复产名单及用工明细(每天下午17:00前,定时上报动态统计情况)。县农民工办要加强劳务输入、输出地信息对接,特别是与劳务输入地人社部门、企业的联系,及时掌握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复工时间、用工需求等情况,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搭建网络招聘、应聘服务平台,引导农民工精准对接岗位后就地就近就业和精准有序外出就业。对需统一组织劳务输出的,各乡镇要协助接收地或企业出具外出务工证明。
三、认真做好组织运输工作。农民工办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制定发班计划,明确发班时间和车辆安排,需要乘坐火车的衔接确定火车车次、车厢及接驳车辆并及时向农民工反馈。本着尽可能集体出行的原则,按照“点对点”方式,统一直达输出,确保安全有序出行。乡镇不能集中的分散出行需求,由县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集体出行,县级不能集中的分散出行需求,由县交通运输局报市级交通运输部门统一组织集体出行,综合本地发班计划,统筹运力调度,采取拼车方式予以解决。铁路部门要加强与人社、交通运输部门对接,准确掌握农民工集体返岗就业出行需求,及时受理乘车计划,动态调整运输能力。客运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管理,配好配足车辆运输安全设施设备和驾驶员,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依规做好交通工具、运输场站消毒工作,严格控制50%的客座率,为乘客分散就座创造条件。
四、切实加强道路通行保障。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农民工返岗包车公路通行费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52号)要求,切实简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办理流程,通过便捷方式提供“包车通行证”统一式样,供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严格落实“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政策,优先保障农民工返岗复工运输。
五、做好返岗就业健康服务。县卫生防疫部门制定农民工返岗就业健康指引,动员组织有出行需求的农民工到所在地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免费健康服务。复工复产企业需要用工时,须提前与村(社区)联系,在员工收到企业发给的复工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可为电子版)后,由所在乡镇详细了解员工近14天内活动轨迹、接触史和健康状况,符合条件的,出具健康证明(加盖公章),实行健康申报“一人一证”管理。
六、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民工集体返岗复工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总责,建立由人社、交通运输、卫健等有关部门联络机制,建立包车领队和车长制度,完善工作举措,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安全有序顺利推进。各部门不得阻拦健康农民工外出返岗复工,不得拒绝持有企业用工证明、健康申报证明并经过现场防疫检测的健康农民工在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情况下入住小区、正常出入。建立督导问效和定期通报工作机制,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根据情节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李伟东 胡秋义
联系电话:0375-6515900、6515908、6511019
电子邮箱:bfggjy@163.con;密码:bfjy6515900。
相关表格请在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
宝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