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通 知总第3545期 >2020-02-21编印

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第四十九号)
刊发日期:2020-02-2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各乡镇(林站、铁路地区)、龙王沟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县委各工作部门、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各垂直单位,各驻宝国有企业:

  按照“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生产”要求,我县公职人员自2月17日起开始正常上班。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筑牢单位疫情防线,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工作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肃工作纪律。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即日起,不得擅自离宝,不得借工作之名私自外出。上班期间严格落实报备及请销假制度,如实告知请假事由、去向、计划返回时间等事宜。

  二、严格登记检测。各单位门岗要严格人员进出管理,禁止外部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外部人员确需进入办理业务的,要先进行电话联系,确认后登记车辆及人员信息、测量体温,若发现“发热”人员严禁进入,并及时拨打120。

  三、减少人员聚集。疫情解除之前,禁止举行聚集性活动;鼓励采用信息化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压缩开会时间;若必须召开的会议,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四、严格窗口管理。各窗口服务单位应设立等待区,人员间隔不低于1.5米。服务场所应严格执行消毒规定,由专人负责维持秩序、测量体温和消毒工作。

  五、严格就餐要求。有公共食堂的单位应注意饮食安全与卫生,建议采用分餐制、错峰就餐等形式,避免聚集就餐,并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六、加强督查检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检查组将围绕工作纪委要求落实情况,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开展全面督导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违反有关防控规定、工作纪律的,依纪依法严格追责;对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坚决从严查处、从严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折不扣落实。

                    宝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