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书记专题会”要求,县委18个巡察村(社区)组分别向54个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问题反馈,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被巡察村(社区)所在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就如何落实整改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县委巡察村(社区)组向被巡察村(社区)所属乡镇党委及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反馈时指出:部分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上思路不开阔,成效不明显;部分村党组织民主决策议事制度执行不严格,“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不够及时;个别村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员管理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个别村“三委”干部责任担当意识不够,服务群众意识淡薄,“三资”管理不够规范,监管不够到位。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委巡察村(社区)组向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提出整改建议:村(社区)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切实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要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严守财经纪律,规范“三资”管理;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要求被巡察村(社区)所属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针对反馈问题,乡镇党委要坚决落实好整改的主体责任,村(社区)党组织要坚决落实好整改的直接责任。要把整改工作与干部作风整顿暨“争比树”活动结合起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科学严密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突出重点、举一反三,坚决整改到位,并适时把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被巡察村(社区)所属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表示: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诚恳接受县委巡察村(社区)组指出的问题,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整改方案,把问题整改同近期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努力将整改的过程变为提升工作水平的过程,变为加强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过程,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为建设“四强县”、迈入全国“一百强”贡献力量。
(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