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个事,我们村自来水两天没水了,吃水问题你们局里管还是镇上管?”3月9日,县水利局办公室接到了商酒务镇赵官营村夏先生打来的电话。朱晓乐立即将夏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记录,并与局农水股沟通了解,弄清楚不通水的具体原因。
商酒务镇赵官营水厂建于2010年,由于年限已久,水厂整体损坏比较严重,不能供水,影响了范围内5000多人的正常吃水。水厂的经营权、使用权属于赵官营村。了解这一情况后,该局农水股没有说“这事不归我管”,立即派专人督导水厂进行紧急抢修,更换一台水泵、厂房顶部铺设防水布、更换控制箱及120米长电缆、更换水泵出水管30根、压力罐除锈刷漆、洗井等,历时15个小时,成功通水。
自“争比树”活动开展以来,县水利局将首接负责制与股室、二级单位及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首接责任人(单位)对来电人敷衍、应付、推诿,或者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未及时协调办理导致贻误工作的,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同时,单位监察部门将按照机关作风条例,严肃追究首接责任人责任。
许多问题不是一个股室或者单位可以解决的,一句“这事儿不归我管”不仅让群众寒心,更有损政府形象。“首接负责制”从多个方面明确了首接责任人应尽职责,形成“明确责任——监督考核——问题追责”的全流程监管。制度不仅有助于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更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李凌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