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政府层级监督,依法处置各类行政违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宝丰县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我局将认真登记,及时组织相关机构及人员依法立案处理。
一、监督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可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举报投诉。举报人应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便于进一步沟通联系及反馈处理结果。
二、监督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375-6552369
投诉举报邮箱:bfxsfjxzzfjds@163.com
投诉举报地址:宝丰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
三、投诉举报注意事项
举报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举报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需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宝丰县司法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