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权得到切实保障,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更加完善。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
这些新的目标要求,与党的十六大以来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相衔接,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相一致,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内涵,体现了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体现了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结合。
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从党的十九大到党的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考虑更长远时期的发展要求,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样才能建成高质量的小康社会,才能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更为牢固的基础。
三、全面小康是全面发展的小康
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重要、更难做到的是“全面”。“小康”讲的是发展水平,“全面”讲的是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如果到2020年我们在总量和速度上完成了目标,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更加严重,短板更加突出,就算不上真正实现了目标。
全面小康,覆盖的领域要全面,是“五位一体”全面进步的小康。“千钧将一羽,轻重在平衡。”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