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自来水公司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经宝丰县人民政府批准进行国有企业改革,特通知长期未在岗工作人员、失联人员以及劳动关系挂靠人员于2020年5月20日前到宝丰县自来水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人员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上人员如有欠付公司社保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应及时结清,劳动关系自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解除,宝丰县自来水公司将依法处理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宝丰县自来水公司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