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梅玉三、刘景华、杨占杰、崔建利、娄文聚、阿卫国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梅玉三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免名单见第四版)。接受任命的同志向《宪法》庄严宣誓,并接受任命书。
梅玉三在会上指出,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人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极大影响,打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经济社会秩序正在迅速恢复正常。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安排,我们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积极谋划推进各项事业发展,最大限度消除疫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县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县委提出的建设“四强县”、迈入全国“一百强”目标作出应有贡献。县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要立足岗位,积极履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在关键时期体现担当作为。
梅玉三希望接受任命的同志能够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不辜负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张国伟,副县长郜现营,县法院院长沈伟轩,县检察院检察长吴京伟等列席会议。 (李得胜 朱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