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国内·国际总第3613期 >2020-06-02编印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专栏
第十二讲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刊发日期:2020-06-02 作者:  语音阅读: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要把这一重大战略安排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决策部署,坚忍不拔、锲而不舍,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我们党确立的伟大目标

  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伟大目标。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没有捷径可走,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把目标转化为一项又一项具体可行的任务,分步实施、分阶段完成,才能在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基础上抵达胜利的彼岸。回顾历史,早在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政治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不但是为着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而斗争,而且是为着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而斗争。”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进一步提出由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的奋斗目标。 

  新中国成立不久,我们党就把促进“农业和交通运输业的现代化”、“建立巩固的现代化国防”写入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1954年,周恩来同志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首次提出包括现代化的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在内的四个现代化目标。1956年,党的八大将这一任务写入了大会通过的党章。1964年,周恩来同志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1975年,周恩来同志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重申了分两步走、全面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战略安排。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