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书记专题会议要求,2020年5月28日至29日,县直三个巡察组和专项六个巡察组分别向县法院、县住建局等9家县直单位党组织进行了问题反馈,并就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如何落实整改作了表态发言。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反馈时指出:理论学习浮于表面,学用结合不紧密;“争、比、树”活动推进不扎实;党组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服务大局意识弱,案件处置结果未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部分监管制度不健全。提出的整改建议: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三是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四是转变作风建设,筑牢为民服务意识。
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时指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对党员日常教育监督宽松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提出的整改建议: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核心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员队伍建设。二是夯实“两个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三是进一步改进作风,筑牢清正廉洁“防火墙”。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时指出: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工作作风不严实,履职尽责不到位;理论学习不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财务审批流程不规范;党建工作推进力度不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提出的整改建议:一要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二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三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在干部选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四要坚持固本强基,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第一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组反馈时指出: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标准化、平台化需进一步加强,对标先进地区“进一次门、办多项事”的监督管理理念,还存在一定差距。提出的整改建议:一要围绕党的政治建设,不折不扣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二要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勇担当、敢作为。三要排查信访隐患,提高矛盾化解水平。制定行之有效的遏制措施,确保信访维稳工作取得实效。
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第二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反馈时指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不够到位,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企业服务指导、政策宣传不深入;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工作不扎实。提出的整改建议:一要强化学习,提高认识,持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二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三要加大监管排查力度,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第三巡察组向县供电公司党组织反馈时指出:学习传达上级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精神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够有力、同电不同价情况未得到有效治理、供电审批把关不严、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少、个别窗口工作人员作风纪律不严、个别员工廉洁自律意识需要加强等问题。提出的整改建议:一是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加强开展系列学习活动,明确管理责任,健全相关考核机制。二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发挥电力部门行业龙头优势,积极解决全县重点项目用电问题,切实为县委县政府排忧解难。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增强干部员工廉洁意识和服务意识。四是在整体服务优化、创新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和效率。
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第四巡察组向县税务局党委反馈时指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上不够深入;在优化提升核心指标方面效率不够高;在实施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提升行动方面不够彻底;“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作风存在“慵懒散”现象。提出的整改建议:一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二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盯优化纳税服务各项指标落实落地,提高税务系统全体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坚决落实首接负责制。三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四要切实把“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理念厚植到全县税收工作中,全面提升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服务的意识。
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第五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时指出:县自然资源局存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到位,优化提升核心指标有差距,实施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提升行动不积极等问题。提出的整改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二要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职能,做深做细“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三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第六巡察组向县行政服务中心党组织反馈时指出: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优化营商环境精神上不认真不深入,在具体工作中牵头作用发挥不够到位、协调窗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窗口办理事项、人员管理方面监管不够严格;部分窗口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创新举措不多,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提出的意见建议:一是要提升站位。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各窗口单位不断优化提升核心指标、做好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提升行动。二是要强化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好窗口形象,做好窗口人员的综合考核。三是要健全机制。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和有效宣传机制,解决好窗口办理事项与企业、群众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实现企业、群众办理事项“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就近办”。 (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