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定义:档案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并以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档案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特点:广义上具有三方面的特点:政治性、专业性、广泛性。
3、《档案法》颁布实施时间:由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于1987年9月5日通过,并于1988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7月5日,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修改,并公布施行。
4、档案法律、法规的类型:有档案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四种类型。
5、《档案法》与《宪法》的关系:一切法律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指导,不能与其原则精神相违背。《档案法》是在《宪法》的有关原则精神的指导下制定的。
6、《档案法》的作用:(1)档案法是管理我国档案事业的法律依据;(2)档案法是有效保护档案财富、开发档案资源的有效武器;(3)档案法是公民、法人及其他各种组织从事档案事务的行为准则;(4)档案法是公民维护档案权利、履行档案义务的法律保障。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