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3621期 >2020-06-12编印

我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乡镇
刊发日期:2020-06-12 作者:  语音阅读:

  为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流程,县民政局在全市率先推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乡镇政府改革试点工作,于6月9日在杨庄镇正式启动。

  据了解,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乡镇,是以“依法合规、权责统一、提高效率、方便群众”为目标,将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受助及时。审批权限下放后,乡镇政府由“二传手”变成了“守门员”,有效推动脱贫攻坚和民政救助政策精准衔接、符合条件困难群众精准认定、动态管理精准退出、困难群众精准管理服务“四精准”落实到位,实现了审批和监管的分离。

  通过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加强下放事后监管,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督查检查,加强违规责任追究,落实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整合核查力量,加强民政救助政策惠民水平,保障“四加强”高效运行,有效实现“县乡两级责任不清、民政部门监管困难、审批时间过长、对象识别精准受限”四破解目标。

  “民政救助政策是社会保障中的兜底政策,是困难群众维持基本生活的‘最后保障线’。实行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乡镇改革,能够进一步实现‘权责统一’,使‘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责任机制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服务困难群众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效发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改善民生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积极作用。”县民政局负责人说。      (王世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