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版总第3643期 >2020-07-16编印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
刊发日期:2020-07-16 作者:  语音阅读:

  7月14日上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梅玉三、刘景华、杨占杰、崔建利、娄文聚、阿卫国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县法院院长沈伟轩,县检察院检察长吴京伟,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卫东,县监察委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梅玉三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28人,符合法律规定。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助力乡村振兴 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免职事项,通过了部分县十五届人大代表的辞职申请。

  梅玉三在会上指出,“工业强县”是县委确定的“四强县”建设总体谋划中的重要一环,在“一主两翼一基础”发展格局中占据主体地位。下一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标“百强县”主要指标,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改造提升支柱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实现工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新兴工业强县。

  梅玉三强调,刑事检察工作关乎社会稳定大局,检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提升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县政府办、审计局、工信局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干部,各乡镇人大主席,县直代表一组、二组、驻宝代表小组联络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李得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