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下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第四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刘景华、杨占杰、崔建利、阿卫国出席会议。
副县长张义辉、县法院院长沈伟轩及县监察委、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建利主持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24人,符合法律规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部分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辞职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团组建意见和正副团长名单、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大会执行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值日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议程(草案)、日程(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列席人员范围、选举办法(草案)、关于征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县政府办、财政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干部,各乡镇人大主席,观音堂林站、县直代表一组、二组联络员列席会议。 (袁松柳 薛现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