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要 闻总第3658期 >2020-08-05编印

精神文明建设专栏
河南省第五届道德模范提名人物事迹展示
刊发日期:2020-08-05 作者: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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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正栩,女,1974年11月生,中共党员,河南省第五届道德模范提名(敬业奉献类),1995年招录至宝丰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等职务,现任宝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兼闹店人民法庭庭长。从事法院工作20多年来,朱正栩同志一直工作在审判一线,恪尽职守,成绩突出,共主审各类案件2400余件,无一错案。为维护辖区稳定和群众利益做出了突出贡献。

  胸怀大局,勇于创新,积极构筑维护稳定网络

  朱正栩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再小的案件都是关系群众安居乐业的大事。2007年7月,朱正栩到最基层的闹店人民法庭工作,面对条件艰苦、案多人少等重重困难,她以“促进一方和谐,服务一方百姓”为己任,坚持秉公办案,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共带领法庭干警办结各类案件2130余件,其中个人办结案件1652件,调撤结案率91.2%,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被群众亲切称为“知心庭长”。

  心有大爱,扶助弱者,甘当群众知心人

  朱正栩一直认为,做一名好法官,不仅需要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更重要的是要心中有爱,有正义感,要真心热爱人民群众,关注弱势群体,只有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工作中,她想方设法采取便民措施,方便诉讼群众。每次下村前,她都把手机号码写在法庭大厅的小黑板上,还专门制作了便民联系卡,发到各个行政村,挤出经费设置了免费便民电话,并为当事人提供免费茶水、纸笔等。办案之余她喜欢到村里与群众谈心,喜欢与群众零距离接触,了解群众的生活情况,对妇女儿童、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她积极给予法律援助,办理诉讼费减、缓、免等手续,力所能及地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2013年1月,朱正栩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是唯一来自基层人民法庭的代表。她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深入农村群众家中走访,收集群众意见,关注基层,积极建言献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修改工作认定程序、加强对农村自建房规范管理、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等多项建议,为推进法治建设积极建言献策、为维护基层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行呼吁,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等多家媒体都进行了采访报道。

  身先士卒,勇挑重担,砥砺前行忠诚履职

  2013年10月朱正栩任宝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职务后,在原有闹店人民法庭庭长工作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分管宝丰法院行政审判等工作任务。几年来,朱正栩切实做到抓队伍、严管理,带领分管部门干警认真履行职责,所分管部门及分管的单项工作多次在全省、全市评比中获奖。五年来,朱正栩个人主审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900余件,个人办案数量每年均为宝丰法院院领导个人办案数量最多的一个,在干警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2018年5月,河南省高院对全省破产案件积案及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开展了清理活动,宝丰县法院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共有16件破产案件未结,其中有11件属于立案十年以上的长期积案,审理难度较大。朱正栩接受任务后,积极工作,经过6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到2018年12月30日,宝丰法院已审结破产案件13件,其中十年以上的11件案件全部审结,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评价。

  因工作成绩突出,朱正栩获得了“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二次。2014年6月,朱正栩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日报社等联合举办的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全国“最美基层法官”,于2014年9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并于2015年4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并在平顶山市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获评敬业奉献“道德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