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记者在县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我县在全省率先成立的县医疗保障稽核中心,在内部机构建设尚未完善的情况下,按照执法程序在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做出了第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一名冒名住院骗保案进行了依法查处,维护了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
据介绍,县医疗保障稽核中心主要职责是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近期,该中心积极履行职能作用,及时介入了一起冒名住院骗保案。当事人为闹店镇某村村民严某私自使用同村马某的户口本(两人属妯娌关系),以其名义于今年8月10日至8月25日在某县一家医院冒名住院,出院后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医保报销窗口办理医保报销手续,试图骗取医疗保险基金1758.57元。县医疗保障稽核中心及时介入,对这一涉嫌骗取医疗保险待遇案立案调查。严某在笔录中称“是在马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其户口本冒名住院”的事实;此案住院医生吴某的询问笔录,印证严某在笔录中称“办理住院身份验证时只提供了马某的户口本”的事实。该中心认定严某实施了如上违法行为,危害了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
调查终结后,该中心认为当事人严某能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调查,且未造成医保基金的损失,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它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骗取金额二倍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3517.14元。按照行政处罚相关程序,县医疗保障局对当事人送达了立案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目前,当事人已按时缴纳罚款。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管和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防止少数不法分子‘钻空子’,保障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坚决守好人民群众‘救命钱’,使人民群众真正受益。” (史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