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深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教育体育局、环境保护局和农业农村局6家单位,对即将开展实施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预留比例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事项进行走访调研。
落实采购意向公开,提高采购透明度。采购意向公开是指为让供应商及时了解招标信息,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发布项采购公告)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采购活动的准备。目前我县准备于2021年1月1日先在几个采购项目较多的单位进行试行,并按照上级要求于2022年1月1日前全面推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对中小微企业实行政策优惠。采购人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要预留本部门年度采购预算总额的30%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60%面向小微企业招标,并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只面向小微企业”,做为资格条款。
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缓解企业融资问题。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时,建立市场主体合同融资告知机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中标后,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并配合融资机构核实政府采购合同真实性。参与政府采购的融资机构应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流程,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准入门槛,给予更大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期限从原来的30天压缩至15天,合同备案时间从法定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为融资机构畅通渠道,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通过走访调研,大家纷纷表示,这三项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意义重大,对我县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实施单位一定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宣传,确保落实政策到位,为我县“两个健康”示范县的创建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路艳 潘彦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