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法制监察股股长李光辉连续两年被县政府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在今年该局“评星树典”工作中被评为“正气之星”。
李光辉的工作职责是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他主动学习法律法规,总结制定不同的执法工作方案,形成了适合宝丰实际的工作方法。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他直接办理和参与办理的环境违法案件170多件,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面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李光辉不是直接开罚单,而是主动到行政执法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帮助企业及时、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他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率先建立的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有效提升了环境执法办案质量和企业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多年来,他参与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多次被生态环境部、省厅评为先进案例。
李光辉说,环保执法不能只是对违法企业一罚了之,而是要指导企业依法依规主动改进。处理好发展与环保的关系,既要用公平公正执法体现法律法规的权威,又要贴心热心服务企业。
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京宝焦化有限公司在企业提标改造前,非电窑炉治理、无组织治理等6项治理未达到新排放标准。根据省、市环保部门要求,逾期完不成提标改造任务的,企业将面临环保信用等级降低、企业征信等问题。为了减少企业损失,李光辉提前介入,指导企业提标改造。在他的努力下,京宝焦化顺利完成提标改造,并创建成省级“绿色引领企业”。
“我相信,只要我们的服务有情怀,有温度,我们的工作一定能释放出无穷的吸引力,赢得企业的信赖。”李光辉说。 (李萍 陈亚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