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版总第3797期 >2021-03-04编印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3月5日在京召开
刊发日期:2021-03-04 作者: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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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3月5日在京召开。(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