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平安·法治总第3839期 >2021-05-06编印

李某涉嫌骗取医保待遇将被处理
刊发日期:2021-05-06 作者:  语音阅读:

  李某隐瞒医疗事故事实,造成了医保基金的损失,因数额较大,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李某于2017年5月在一家诊所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造成腰2椎体左侧横突骨折、腰丛神经损伤。随后李某分别于2017年5月26日在县医院(未报销)、2017年6月21日在郑州一家医院住院治疗,这两次住院治疗均因医疗事故直接引起,李某与诊所医生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在郑州一家医院住院治疗,住院费用13922.38元,医保报销5540.49元,李某隐瞒医疗事故事实,造成了医保基金的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因本案当事人骗保数额较大,涉嫌犯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县医疗保障局已将本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史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