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父城·故事总第3842期 >2021-05-11编印

宝丰县开展整党建党运动
刊发日期:2021-05-11 作者:  语音阅读:

  1951年2月14日至16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召开,作出了在全党进行整党的决定,决定指出:这次整党的重点是进一步解决党的基层组织问题。3月28日至4月9日,中央召开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通过《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并制定了《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为了保证新加入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质量,10月4日,中央作出《关于接受新党员手续的规定》。

  1951年12月12日,中共宝丰县委作出《关于整党建党(草案)决定》。决定指出:建党初期,领导缺乏经验,群众发动不够充分,从而造成发展党组织重数量不重质量,重成份不重觉悟,重发展不重教育的现象。有些党员入党时动机不明确,入党后,缺乏系统的党内基本知识教育,造成少数党员作风不正,甚至有个别异己分子混入党内并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上述情况,必须在广大党员中深入细致地开展整党运动。

  在整党建党过程中,县委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河南省委和许昌地委的关于整党建党的指示,在对所有的党员进行党员标准教育的基础上,对每个党员进行学习、登记、审查和处理四个步骤,着重批判了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非无产阶级思想,从而保证整党建党的正确方向。

  通过整党建党,划清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共产党员与普通群众的界限,批判和克服了反映到党内的各种不良思想倾向,使党员干部坚定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克服了思想浮漂、骄傲自满和强迫命令的官僚主义作风,纯洁了党的队伍,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