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县民政局对全县2317名特困供养对象进行了年审复核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
此次年审复核采取统一安排、乡镇为主、村居配合、全面入户的方式,特困供养所有对象全覆盖,护理人员全覆盖。重点从六个方面进行审核:一是复核供养对象条件是否发生改变;二是核实对象护理人履行护理照料职责情况;三是排查供养对象生活自理能力情况;四是对有法定义务人(法定义务人不能履行义务)的对象排查义务人是否重新具有了履行义务能力;五是排查未成年供养对象在校就读情况;六是排查对象的残疾等级是否变更。
据了解,各乡镇组织人员通过入村入户走访核查、集中座谈调查等方式开展年审工作。对排查出愿意集中供养的对象立即安排入住敬老院,对部分失能供养对象提升了护理等级,需调整护理人的及时变更护理协议,对死亡人员进行核减。共走访1894名分散供养对象及其护理人员,8名对象提升护理等级增加了护理补贴,2名对象下调护理等级,11名对象更换了护理人,4名对象由分散供养调整为集中供养,3名对象由集中转分散供养,死亡核减11人,条件改变退出5人,对排查新发现符合条件的14名对象纳入供养范围,落实供养待遇。
通过年审,进一步完善了我县特困人员动态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升了全县特困供养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肖艳超 张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