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科技·经济总第3864期 >2021-06-10编印

宝丰县司法局主办
宝丰县司法局主管业务之: 公 证
刊发日期:2021-06-10 作者:  语音阅读: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宝丰县公证处办理下列国内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