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3867期 >2021-06-16编印

防溺水当再敲警钟
刊发日期:2021-06-16 作者:* 梁 言  语音阅读:

  一年一度的夏季已经来临,气温逐渐升高,未成年人溺水等安全事件进入高发期。5月22日,河北省沧州市献县5名小女孩在村边坑塘下水玩耍时,不幸发生意外,导致这5名10—-13岁的孩子全部死亡;5月27日,北汝河郏县薛店段发生一起学生下河洗澡溺水死亡事件,被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报道;5月29日下午,安徽宿州市宿马公立学校3名学生相约来到一水塘洗澡,不慎溺水而亡;6月13日,我市一四岁半小男孩在湛河玩耍时不慎落水死亡……悲剧一次次上演,令人痛心,发人深思。预防学生溺水形势严峻,当需再敲警钟。

  生命诚可贵,安全大于天。防溺水宣传虽然是老生常谈,但又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必须时常敲警钟,时刻绷紧安全弦。每到夏季,暑热难耐,许多群众会带上孩子选择外出游泳乘凉。凉爽的背后有时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戏水游玩本无可厚非,但千万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需要强调的是,防溺水安全教育不光是党委政府的事儿,也是家长、学校的责任。这是一个长线的链条,需要社会各方引起高度重视,一起努力,共同撑起一把防溺水的“安全伞”。

 作为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需要切实承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去河边、水塘游玩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灌输基本的防溺水知识,同时家长要以身作则,最好不到天然水域里洗澡或游泳,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作为学校,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教育,告知每一位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监护责任,提醒督促家长在周末、节假日、放学后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管,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要时刻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动向,与家长保持常态化的联络,共防共护。作为政府部门,要组织人力物力对河塘、水库等开展经常性的安全设施大排查,完善和设立“禁止游泳”“水深危险”等相关警示牌和横幅,加强对危险水域的社会监管,普及相关知识、明确法律责任,加强教育引导,形成强大的合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营造平安和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