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县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放弃周末休息时间,顺利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李某义与李某香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李某香于2020年12月30日前向李某义偿还劳务款15000元。到期后,李某香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李某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立即向李某香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存款3000余元,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和不履行义务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李某香却以种种理由推脱,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6月19日上午七点,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家中,刚好遇到正要外出的李某香,并将其带至法院。通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和说理释法,被执行人这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向亲朋好友筹集借款,将所欠劳务款全部偿还给申请人,该案圆满执结。 (解晓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