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县财政局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在年初试行6个预算单位的基础上,对全县各预算单位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全面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公开范围:除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商城等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外,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公开内容:采购意向公开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采购活动的准备。公开时间:采购意向由预算单位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开,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发布项目采购公告)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防范抑制腐败;有利于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截止目前,我县已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128条。 (路艳 兰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