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2日8时至2021年7月29日8时,我县共发生电诈警情11起,共计损失金额61万余元。其中刷单返利类型诈骗2起,网络贷款类型诈骗4起,网络游戏类型诈骗1起,网络交友类型诈骗1起,投资理财类型诈骗1起,冒充客服类型诈骗1起,其他类型诈骗1起。发案地:城关镇4起,商酒务镇2起,张八桥镇1起,李庄乡1起,石桥镇1起,杨庄镇1起,前营乡1起。
典型案例
1、2021年7月22日15时许,我县居民屈某报警称:今年6月份在网上结识了一个微信好友“李某”,在添加微信后“李某”时常对屈某嘘寒问暖,逐渐取得了屈的信任,然后“李某”告诉屈某,其在美国有一场官司打赢了,当地法院判给他7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为500万元)的赔偿金,因“李某”在海上工作,存放现金不便,想以发快递的方式寄给屈某,让其保管这笔钱。屈某将个人信息及收货地址等重要信息提供给了“李某”,然后“李某”及其诈骗团队开始冒充快递专员、海关税收员,以屈走私现金、珠宝,涉嫌违法为由陆续让屈某向他们指定的银行账户转钱。最终屈某发觉自己被骗报警,总计被骗36000余元。
2、2021年7月27日18时许,我县居民张某报警称:今年7月20日左右收到一条每天可以让其进账50至300元钱的短信,26日张某玩手机时想起了这件事,就通过短息提示添加了该客服的微信号,并在客服推荐后下载了“高聊”app。在客服的诱导下,张某往指定的账户转了几笔钱,他的“高聊”账户上就会充值几笔钱,之后客服让张某下注“大、小”,张某就按照指令操作,前期都获利并提现成功,随后客服利用张某想赚钱的心理,让张某往其提供的两个账户分别转账2000元、30000元,转账成功后客服要求张某继续转账充值,张发觉自己被骗遂报警,总计被骗32000元。 (薛昶宏)
民警提醒
1.网络交友有风险,切莫贪心占便宜,面对花言巧语和甜蜜诱惑要提高警惕,天上不会掉馅饼。
2.凡是遇到“刷单”、“刷信誉”的网络兼职广告时,要提高警惕,谨慎上当受骗。
3.网络刷单本来就是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