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新闻总第3908期 >2021-08-12编印

两人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被拘留
刊发日期:2021-08-12 作者:  语音阅读:

8月10日,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两起涉疫行政案件,违法行为人孙某科、李某阳拒不执行防疫规定,在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被该局依法行政拘留。

7月30日,孙某科(男、25岁、家住城关镇西街社区某小区)从郑州市中原区前往汝州市,31日从汝州市返回我县,郑州市为中高风险地市。8月5日,社区排查出孙某科为中高风险地市返宝人员后要求其居家隔离。8月7日,孙某科在隔离期未满情况下,未经批准擅自外出,不服从政府及社区管理,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8月1日,李某阳(男、29岁、家住城关镇西街社区某小区)从商丘市睢阳区返回我县,商丘市睢阳区为中高风险区。8月5日在社区排查出李某阳为中高风险返宝人员后要求其居家隔离,8月8日李某阳在隔离期未满情况下,未经批准擅自外出,不服从政府及社区管理,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孙某科、李某阳二人在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8月10日,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孙某科、李某阳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配合乡镇、村(社区)和卫生防疫部门的防疫管控工作,居家、隔离观察对象足不出户、接受管理,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的义务所在。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服从和配合管理,任何擅自脱离管理的行为都将被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吕灿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