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2月15日至17日,中国共产党宝丰县第七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应到代表256人,因事因病请假12人,实到代表244人,列席代表79人,代表全县党员12339名。大会主席团由49人组成。
大会由县委副书记张国旗主持,县委书记侯邦代表中国共产党宝丰县第六届委员会作《加快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夺取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胜利》的工作报告;史善栋代表中国共产党宝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围绕基本路线,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工作》的工作报告。大会讨论审议了县委和县纪委的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共宝丰县第七届委员会和中共宝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宝丰县第七届委员会由27名人员组成,其中,委员25名,候补委员2名。
1993年2月17日,县委七届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宝丰县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9名,书记侯邦。副书记4名,分别是张国旗、林淑兰、祁金立、史善栋。通过了中共宝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7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人选,书记史善栋。大会还通过了《中共宝丰县第七届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决定要求: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全面提高委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加强县委班子建设,增强领导核心的凝聚力;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组织纪律;加强廉政建设,切实端正党风;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弘扬“三防四实”作风。
1993年2月至1998年1月,中共宝丰县第七届委员会任期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四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共十五大精神,共召开全会10次,常委会157次。先后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关于在全县农村实施“倒计时实现小康奋进工程”的决定》《宝丰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县级机关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部署了全县反腐败斗争,招商引资和城镇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宝丰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等工作;讨论通过了《宝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审议通过了《宝丰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九五”规划》;提出了高举旗帜、解放思想、加快发展、保持稳定,为建设更加富强文明的宝丰而努力奋斗的指导思想。
至1997年12月,中共宝丰县委共有基层党组织824个,其中党委29个,党组44个,党总支10个,党支部785个。全县共有党员14902人,国家干部6888人。1997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23.739亿元,比上年增长6.6%;工业总产值完成40.26亿元,比上年下降4.0%;农业总产值6.55亿元,比上年增长5.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3594亿元,比上年下降3.45%;财政收人5978.2万元,比上年增长18.6%;农民人均纯收人达到1718元,比上年增长8.3%;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