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6日8时至2021年9月2日8时,我县共发生电诈警情16起,共计损失金额81万余元,其中虚假博彩类型诈骗3起,虚假投资理财类型诈骗3起,冒充公检法类型诈骗2起,网络贷款类型诈骗2起,网络交友类型诈骗2起,刷单返利类型诈骗1起,冒充电商客服类型诈骗1起,冒充领导类型诈骗1起,冒充其他身份类型诈骗1起。
发案地:石桥镇3起,商酒务镇3起,赵庄镇2起,大营镇2起,城关镇2起,张八桥镇1起,周庄镇1起,闹店镇1起,杨庄镇1起。
典型案例
1、2021年8月26日,我县居民张女士报警,称其26日12时许接到一个外地电话,对方自称是北京通州区公安局刑警队民警孙某,告知张女士用手机号注册的微信涉嫌给别人发送虚假中奖信息,其名下的一张招商银行卡还涉嫌一起洗黑钱案,需要其协助把名下的全部银行卡信息告知对方,并添加对方QQ,之后对方又以为其录口供和笔录为由,让张女士下载“飞书”APP。之后对方给张女士提供一个网址,点开后网站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上面有一个资金清查的项目,需要其提供名下全部银行卡账户、密码,之后又让张女士录一段点点头、张张嘴、左转脸、右转脸的视频,随后又让其下载手机银行APP,并且共享手机屏幕,之后其就开始收到转账的验证码。当时,张女士有所怀疑,就提出其想要去北京接受调查,对方劝其说那样太麻烦了,现在弄好了,最迟明天上午十点钱就全部返还。张女士感觉被骗遂报警,被骗金额20000余元。
2、2021年8月27日,我县居民张某报警称:今年1月份其在“陌陌”上通过附近人搜索到一个昵称为“珍惜”的人加为好友,开始两人只是简单的问候,有一天“珍惜”发布一条动态,说自己花呗欠54元,没有钱还了,找张某借钱还花呗,张某没有多想就借了。相互熟悉后双方添加了微信,之后对方称微信被人举报封号了,期间对方经常让张某给其发红包、转账、支付宝代付等。之后张某通过“陌陌”添加上对方第二个微信号,这个微信号联系一个多月又被封了,对方就让张某给她申请微信号用,张某一共给对方申请过两个微信号。8月25日是两人商量好的见面日期,但对方迟迟没有出现,张某感觉不对劲,就把之前给对方申请的微信号申诉回来,登录上去后发现上面添加有很多其他陌生男人的微信,并且都有转账记录,张某感觉被骗并报警,被骗金额10000余元。(薛昶宏)
民警提醒:
1.凡是自称“公检法”让你汇款到“安全帐户”的,都是诈骗。
2.网络交友有风险,大家千万要谨慎,提高警惕,面对花言巧语和甜蜜诱惑,要多些清醒,认清套路。
3.接到陌生电话时,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对方所说的内容,涉及到钱财方面的尤其要谨慎,切莫轻易告诉对方自己的个人信息及银行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