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法院针对一起被执行人长期外出、去向不详的涉营商环境案件,在强化措施、给足压力的同时,借助亲情关系顺利将案件执行完毕。
4月26日,张某在徐某和兰某的担保下,向我县某金融机构借款7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4个月。款项借出后,张某偿还借款本金36468.74元及利息9810.70元,下欠借款本金35351.26元及利息在借款逾期后经多次催要一直未还。该金融机构诉至法院,经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张某于2020年9月28日前将借款本息偿还县某金融部门,徐某和兰某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县法院依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做了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
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张某、徐某和兰某均未按民事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于是,我县某金融机构于2021年3月11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通过司法网络查询系统,查明张某、徐某和兰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中共计存款余额仅有3000元,在对该款项冻结划扣后,执行人员通过线下财产调查和住所地走访,未发现三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查明三被执行人均在外打工,去向不明。执行人员通过诉讼阶段三被执行人留下的电话号码联系,但三人均不接听,执行人员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编辑成短信发给三被执行人,仍无回音,为此,执行人员依法对三被执行人发出了限制消费令。2021年6月19日,县法院执行局开展了第六次“百日雷霆”集中执行行动,行动中接到群众举报,称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家中有人,执行人员立即赶至张某家中,了解到是张某在外务工的儿子刚回到家中,张某并未在家。执行人员随即将案件情况告知了张某的儿子,对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认真对张某的儿子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着重讲明了拒不履行可能会对张某及其子孙产生的法律后果。在执行人员的耐心工作下,张某的儿子主动通过电话与张某进行了联系,确认了事实后立即筹款将下余标的款付清,该案在被执行人张某亲属的协助下顺利结案。 (叶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