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洲是河南碧野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1999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专业。6年后,取得法律资格证书,成为执业律师。之后的16年,他不畏艰辛、服务群众,一直奔走在为民法律服务的道路上。2019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王律师啊,多亏您帮我们打赢了官司,不然我们几十户人家的日子都不知道该咋过了。”2020年6月10日上午,杨庄镇马街村群众拉着王德洲的手动情地说道。
原来,2017年秋,小麦备播时期,马街村75户群众购买了南京某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化肥。谁知,小麦出苗不久就枯死了,补种后,仍然无济于事。2018年6月,玉米种上后,也一样出苗便发黄枯死了。
“上当了!”群众这才意识到可能是化肥有问题。随后,他们三番五次找经销商,得到的答复都是化肥生产经营合法,在其它地方从来没有出现过类似情况,不存在赔偿责任,联系厂家更是吃了闭门羹。迫于无奈,大家只好去找信访部门寻求帮助。接到群众的求助后,县信访局为群众申请了法律援助,援助中心把案件交给了王德洲。
接到案件后,王德洲立即深入到受害群众家里走访,一次次到田间地头调查取证。在掌握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后,王德洲和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前往省城对受污染的土地进行了土壤鉴定。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鉴定,结果为:化肥中砷离子严重超标,造成土壤污染,导致耕地寸草不生。为了获取更多证据,从2018年到2020年,每年夏秋季节,王德洲都会亲自到受污染地块,同当事人一起察看情况,拍照留取证据,积累的图片证据多达几百张。在多次同公司谈判未果后,王德洲依法向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3月13日,县法院依法判决,南京某肥业有限公司赔偿群众损失170.7万元。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历经二审、三审,一次次地补充完善资料,2021年8月,这桩持续了三年之久的案子最终以75户群众胜诉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三年的奔波、三年的辛苦,总算为群众讨回了公道,值了!”望着案头堆积一米多高的卷宗,王德洲脸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其实,类似这样的公益诉讼援助案件,王德洲隔三差五都要接手一件。他深知,一场官司可能关乎着当事人的命运,寄托着当事人的全部希望。因此,他要求自己对每一桩案件都要做到缜密再缜密,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工作出色,2019年12月,王德洲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如今,王德洲依然一如既往地走在为民法律服务的道路上,为弱者发声、为正义担当,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李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