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乃法律之终局及果实”。执行工作是充分彰显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的“终点站”,为此,县法院奔波千里,追踪失信被执行人偿还欠款,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日前,王某与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县法院审理,判令周某偿还王某借款4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周某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对周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经查,周某长年在外务工,下落不明,名下仅有存款1万余元,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后申请执行人王某向法院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周某在四川省成都市务工,县法院立即向上级法院汇报,请求异地执行。
接到异地执行批复函后,县法院当即安排4名干警赶往成都,与当地金牛区法院取得联系。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顺利找到了周某,并将其传唤至当地法院。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的说理释法,周某同意还款,并与王某达成还款协议,该案执结。10月25日,王某为表谢意特意为县法院送去了“执法为民”的牌匾。
县法院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行力度,牢记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守住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解晓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