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从源头上切断‘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添加,此次我们整治行动的重点是对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检测排查,严厉打击违禁物质使用行为,一旦发现使用违禁物质,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严惩重处。”10月26日,县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在宝丰县牧源养殖有限公司进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检测时说。
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据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王红娜介绍,任何能够抑制动物脂肪生成、促进瘦肉生长的东西都可以称为“瘦肉精”,属于违禁兽药。消费者在食用不合格食品后,“瘦肉精”在体内堆积,会造成肌肉振颤、心慌、战栗、头疼、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可导致死亡。
根据此次专项行动安排,县农业农村局对养殖、出栏等重点环节展开专项整治,对养殖场(户)开展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养殖环节添加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并严把出栏关,对出栏生猪按不低于2%的比例进行“瘦肉精”检测,从源头上杜绝含“瘦肉精”畜产品流入市场。
截至目前,该局与养殖场(户)签订承诺书500余份;购置“瘦肉精”等违禁物品快速检测卡1500套;已对全县211家生猪养殖企业、75家牛羊养殖企业,进行了猪、牛、羊尿样样品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快速检测,同时对15家养鸡企业开展了鸡蛋的四环素类、氟苯尼考、磺胺类、氯霉素类等药残快速检测。共检测猪尿样500份,牛、羊尿样200份,鸡蛋40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下一步,农业农村局将持续组织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常态化监测,切实落实养殖及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还将会同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切实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该局负责人说。 (王旭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