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平安·法治总第3987期 >2021-12-09编印

县法院: 42天审结4起“僵尸企业”清算案
刊发日期:2021-12-09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县法院裁定终结宝丰县新丰能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破产程序。该4起案件从裁定受理到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仅用时42天,刷新了该院审理破产清算案件的用时记录。

10月19日,县法院裁定受理宝丰县新丰能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依照有关规定,4案件均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机制。从管理人选任、债权申报期、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到管理人提请终结破产程序均按照最短时间推进,最终于11月30日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此案件虽然只是个案,却是县法院破产审判团队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大局意识为统领,以企业诉求为导向的工作思路和举措的一个缩影。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县法院将以“繁案精审、简案快审”为原则,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市场主体有序出清和危困企业挽救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兰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