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入整治全县教育体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专项监督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全县教育体育领域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职员工遵纪守法自觉性,近日,县纪委监委通报一起教育体育领域典型案例。
闹店镇中学柳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长期占用闹店镇中学西校区五间公房用于办公、生活,占用两间女生宿舍和一间楼梯间用做其妻经营纸品的仓库;其妻2020年9月至11月任闹店镇中学西校区女生宿管员,每月多领1000元工资,共计3000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2021年10月,县教体局党委决定给予柳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其妻多领工资3000元,并予以辞退。
上述典型问题,反映出我县教育体育领域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侥幸心理犹存,必须严肃查处和纠正。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着力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坚守底线、不越红线,自觉廉洁从政从业,切不可为一己私利挑战党纪党规。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新动向、新形式,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处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