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九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景华,副主任崔仓、阿卫国、庞旭辉、金龙峰,县一级调研员杨占杰,县总工会主席、县三级调研员崔建利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培翼列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实到27人,符合法律规定。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通报了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情况专题询问民主评议结果(详见第四版);审议通过了县政府《2021年1至11月份“工业强县”建设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专项报告》;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批准202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决定接受沈伟轩同志辞去宝丰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刘景华指出,今年以来,常委会各位委员、县人大各级代表积极参与、认真履职、主动作为,为推进常委会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11次,听取审议县“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8个,开展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2次,组织专项调研15次,成功召开了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各项工作成绩显著,有力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
刘景华要求,各位委员和代表要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融入全县工作大局,谋划好2022年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履行好工作职责,切实发挥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的示范带动作用,助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政府办、监察委等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李洪昌 吴一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