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嫌疑人徐某在我县公安机关强大的抓捕压力和对其家属的政策教育下,到杨庄派出所投案自首。
事情是这样的,3月5日上午,县公安局杨庄派出所接到卫某报警,称自己的手机被盗,微信余额也被转走。接警后,杨庄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过现场勘查和调取相关记录,民警发现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而此时徐某已闻风而逃。
经调查得知,徐某和吴某合租居住在杨庄镇范庄村。3月5日,合租人吴某和朋友卫某一起在出租屋饮酒后,卫某在其出租屋留宿。当天5时许,徐某趁卫某熟睡之际,将卫某手机偷走,用卫某手机微信余额支付1800元给二手手机店,并将手机作价置换给二手手机店,置换了一部二手苹果手机和650元现金。
目前,徐某因盗窃罪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常芳芳 刘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