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平安·法治总第4062期 >2022-03-31编印

巡回审判广宣传 以案施教治诉源
刊发日期:2022-03-31 作者:  语音阅读:

  为方便、服务群众,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针对原告赵某年迈且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近日,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深入原告赵某住所对其诉被告赵某某等四名子女赡养纠纷一案进行巡回开庭审理。

  赵某年逾七旬,育有两子两女,因患帕金森等多种疾病导致言语表述困难、行动不便。赵某平时由大女儿照顾,两个儿子却以赵某的存款都给了大女儿为由拒绝赡养老人,赵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过实地走访,了解到赵某常年在大女儿家住,虽有点积蓄,但经常吃药花去了大部分,其儿子们却误以为他把钱给了大女儿。子女之间矛盾较大,为妥善化解该案矛盾,以案释法,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将庭审现场设在村委会,并邀请群众参加旁听,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庭审中,赵某大女儿说:“我照顾老人无怨无悔,但被说自己要了老人的钱真是太伤人心了,老人一把年纪了谁忍心花他那俩钱,老人常年在自己家住不给他花钱都不可能。”赵某儿子却说:“你照顾老人,他也没亏待你,现在让我们照顾不照样得看病吃药。”考虑到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法官分头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加上亲友规劝、亲情感化等方法,多管齐下、集思广益并结合老人意愿,提出了公平合理、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案,最终众子女的亲情被唤醒,均表示愿意摒弃前嫌,共同承担照顾老人的责任。随后,在法官见证下,双方在村委会签署赡养协议,该起赡养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据了解,“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路,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理念,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同时以案施教,加强普法宣传,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落到深处。 (董媛媛 李凤格)